我们得到了一个公式,说明当政府需要征收商品税收入时,应如何对不可再生资源征税:该税收规则是标准拉姆齐逆弹性规则的扩充、动态版本,需要对最优商品税扭曲进行新的解释。我们展示了以下结果。首先,不可再生资源的流动应以比其他相同的传统商品更高的税率征税。其次,我们的规则与观察到的各种资源税制度相兼容,从企业为储备生产提供资金并由未来税后提取租金偿还的制度,到国有化行业的极端情况。第三,最优的不可再生资源税收扭曲了发达储量,这些储量减少了,而它们的消耗减缓了。这些扭曲的方向和解决气候外部性所规定的方向相同。我们的公式可以直接用于指示碳水化合物
我们表明,在一个没有承诺未来政策的模型中,地球工程的突破可能会对环境和福利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它们会改变(平衡)碳税。在我们的模型中,能源生产商排放碳,这会产生负的环境外部性,并可能决定转向更清洁的技术。一个仁慈的社会规划师在没有承诺的情况下设定碳税。未来更高的碳税既减少了给定技术的排放,又鼓励能源生产商转向更清洁的技术。地球工程的进步减少了现有碳存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了未来的碳税,从而阻碍了私人对传统清洁技术的投资。我们描述了这些进步减少而不是改善环境质量和福利的条件。
本文回顾了法国碳税的三个历史经验,并详细概述了过去有效定价的尝试和当前的挑战。通过分析每个案例的特点,它解释了采用这种税收失败和成功的原因,并试图帮助读者理解在事件转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种动态。这项研究表明,在三个不同时期,在气候变化意识日益增强和经济形势紧张的背景下,法国的碳税一直难以找到低碳转型的催化剂。通过对政策方面的各种反思,本文探讨了碳税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的作用这一更广泛的问题
普遍的直觉认为,在具有高可变可再生能源(VRE)供应的市场中,电力需求的零售实时定价(RTP)应该变得更加有利,这主要是由于价格波动性的增加。使用德国市场数据,我们通过模拟长期电力市场平衡,利用碳税诱导的VRE投资和实时价格响应和非响应消费行为来检验这种直觉。我们发现,RTP的潜在福利收益仅部分由价格波动来解释,而是由碳税带来的技术组合变化所引起的相反的批发价格效应所驱动。因此,RTP的年度收益实际上随着碳税水平的变化而非单调变化,这意味着在相对较高的VRE份额下增加RTP可能比没有VRE供应的情况下更少,也更有益。尽管如此,随着VRE的进入,零边际成本供应变得丰富,配置效率越来越取决于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触RTP。
本文探讨了与实施各种环境税收工具相关的激励效应和行政成本之间的权衡,特别是碳税。在一个简单的模型中,我们展示了在什么条件下,使用投入税而不是排放税来内化环境外部性是最佳的。还研究了混合税制。如果排放与投入的联系很紧密,如果减排的可能性很高,如果排放税的行政成本很高,就不应该征收排放税。研究表明,这些条件直接适用于几个欧洲国家目前针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税收政策,这些国家利用了预先存在的能源税。首先,能源的碳含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其次,单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第三,能源消耗可以节省管理成本。通过取消某些广泛使用的能源生产豁免(并可能增加对选定行业的排放税或减排补贴)来扩大碳税基础,可能会增加碳减排的激励措施,而不会产生显著的额外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