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数字贸易制度的挑战

The Challenge of Updating Institutions for Digital Trade

【作者】 Dan Ciuri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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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商业框架一直在适应数字环境。事实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可以追溯到1996年,也就是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成立一年后。,世贸组织在2021年没有一个正常运作的电子商务制度,这说明该组织在跟上贸易制度演变方面遇到了困难。,世贸组织正在努力追赶。2019年,它在76个(目前为86个)成员国之间启动了多边谈判,目的是达成一项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协议,该协议可以降低贸易成本,增强数字和数字贸易的可预测性、互操作性和信任。,为数字化转型经济量身定制的贸易协议最全面的模板是智利、新西兰和新加坡之间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涵盖了电子商务的既定基础,因为它基本上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与进步协定》的文本作为起点。有趣的是,在制定下一步发展一个成熟的制度时,DEPA会在这之后做些什么。,例如,该协议深入探讨了数字身份等问题,包括承诺尽最大努力促进技术互操作性或共同标准,以及对数字身份的可比保护水平。,直到最近,数字化转型还是在一个监管非常低的环境中展开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归因于领先的数字经济体美国倾向于低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这可能归因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互联网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基础设施,其治理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成功而稳健地发展,其中包括来自民间社会、企业、政府、学术界、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众多利益攸关方,所有有贡献的标准和行政功能,而没有一个总体框架或中央管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这可能归因于老练的超级明星公司游说政府先发制人监管的主导作用——事实上,考虑到创新步伐的加快,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落后于曲线。,随着对科技巨头,即所谓的技术冲击的强烈反对,那些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与此同时,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新冷战,以及疫情导致的对在线系统的强化使用加速了数字化转型,为监管干预和制定新的国际规则以围绕这些干预设置护栏带来了新的紧迫压力。,在国家安全这一关键领域,目前正在以非常广泛的方式推进,包括从个人数据访问到工业供应链,再到大学研究伙伴关系的所有方面,对于所有形式的先进技术——数字化转型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范式的本质(特别是将数据流式传输到云端的智能设备的普遍性),这让人怀疑在世贸组织成立和《服贸总协定》通过时达成的协议能否合理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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