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可能是英国环境正义的倒退

Brexit Could Be a Setback for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 the United Kingdom

【作者】 Damilola S. Olaw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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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英国宣布对其法院规则进行全面修改,削弱了个人和非政府组织为保护环境提出法律挑战的能力。根据这些变化,任何想要对环境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的个人或组织,如果败诉,都不会自动获得“成本上限”的保护。,这一程序变化受到了联合王国非政府组织的批评和质疑,认为这是英国脱欧可能导致英国在欧盟区域保护伞下推进环境正义的进展逆转的早期预警信号之一。正如联合国最近警告的那样,这些变化使英国进一步偏离了以尊重、保护和实现社会各阶层人权的方式实现环境正义的关键原则,如减少环境污染源和实现发展。,几项研究汇编了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英国存在环境不公正现象,并由其造成。这些研究讨论了提起环境案件的高昂费用;联合王国各地的能源贫困和获得粮食资源的机会不均衡;利益相关者参与项目规划和实施的机会不足;以及限制环境污染受害者获得司法补救的立法规定等。此外,联合王国因为扼杀环境正义的国际项目提供便利而受到批评,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与此同时,除了欧盟机构和法院的决定外,欧洲联盟对环境司法采取了强有力的区域治理方法,这对联合王国的环境司法判例产生了积极影响。,欧洲联盟拥有世界上最全面的环境正义制度之一。欧盟支持促进小组原则的国际环境条约:参与、问责、不歧视和平等、赋权和合法性。同样,欧洲联盟法院对《奥胡斯公约》进行了全面的解释,导致英国环境司法判例急剧上升。例如,在欧盟委员会诉英国案中,欧盟法院裁定英国的成本制度无效,该制度征收了过高的法院申请费,阻止了一些非政府组织挑战环境政策。,脱欧后,英国对环境正义的承诺——尤其是PANEL原则——可能会被削弱。欧盟机构和法院在有关小组原则的基本问题上可能失去勇敢和富有想象力的判例,这可能会阻碍联合王国最近在环境正义问题上取得的进展。,例如,目前尚不清楚英国法官是否、何时以及如何在脱欧后咨询和适用欧盟的环境决定。《欧盟退出法案》第6(2)条规定,英国法院只有在“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才能提及脱欧后欧盟法院所做的任何事情。由于没有为法院何时“合适”制定明确而全面的标准,这一不确定和模棱两可的规定可能导致英国法院对源自欧盟的重要国内立法的解释或适用方法不确定和不一致。如果没有一个明确而全面的框架来授权英国法官在有必要解释欧盟法律的情况下考虑欧盟判例法,非政府组织成功援引适用的欧盟裁决的能力将完全取决于相关法官或法院的突发奇想。,除了促进欧盟成员国在环境问题上的共同和协调立场外,欧洲联盟还提供了区域监测、执法和知识共享机制,旨在确保成员国适当执行欧盟关于环境问题的立法和指令。,同样,尚不清楚联合王国和欧洲联盟将如何决定在区域合作和知识共享问题上取得进展。如果联合王国通过并使欧盟环境立法本土化,也许它可以继续以某种身份进入这些区域中心。反过来,欧盟可能会选择将其平台和资源限制在欧盟成员国。,另一种可能性是双方共同努力,同意在环境问题上继续进行技术合作。这将是最简单的路线,不需要新的计划。无论采取何种途径,英国脱欧都可能限制英国进入欧盟的知识共享网络和机构,这些网络和机构促进了能源转型和环境正义问题的进展。,此外,英国脱欧可能会加剧英国对能源贫困的担忧。尽管面临挑战,欧洲联盟仍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通过一体化区域电力市场解决能源贫困问题的可能性和可行性。2009/72/EC号指令呼吁所有欧盟国家发展跨境互联,促进平等条件下的电力销售,以解决能源贫困问题。联合王国一直是这种一体化最有力的受益者和倡导者之一。,2014年,英国45%的天然气消费和6.5%的电力需求依赖进口。鉴于这种日益增长的相互依存关系以及联合王国在统一能源市场方面的强势地位,联合王国不太可能想退出欧盟内部能源市场。孤立的英国电力系统可能会加剧英国的能源贫困。,脱离欧盟可能会对英国的环境正义造成挫折,除非对其原则有坚定的承诺。执行国内环境法律、政策和程序对于促进联合王国的环境正义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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