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EV)10年流通税豁免

Electric Vehicle (EV) 10 year circulation tax exemption

【关键词】 Power  ; Heat and Utilities  ; Power generation  ; Electricity and heat generation  ;

2018-07-19
国际能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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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3日的部长令更新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光伏发电厂除外)发电的支持机制,该发电厂的发电能力至少为1千瓦,并于2012年7月6日通过MD进行了并网。该法令所涵盖的激励措施适用于新建、完全重建、重新激活,将于2013年1月1日或之后投入使用的重新供电/升级或翻新的工厂。新的奖励从2016年6月30日开始发放,直到达到以下日期之一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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