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国际社会就应对经济数字化和全球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两支柱解决方案达成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支柱二为大型跨国企业(MNE)制定了15%的全球最低有效公司税率,这对世界各地税收优惠的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应二十国集团轮值主席国印度尼西亚的要求编写,为各国在准备实施支柱二时提供了一些具体考虑因素。只要税收激励措施将跨国公司在管辖区的有效税率(ETR)降低到15%以下,跨国公司就可能根据GloBE规则(支柱二的核心组成部分)缴纳追加税。这些规则可能会对某些税收优惠措施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税收优惠的设计需要在后支柱二的环境中仔细重新考虑。该报告考虑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现有的税收优惠使用情况,分析了《全球企业法规则》的关键条款,并展示了它们如何对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产生不同的影响。报告最后介绍了各国的政策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