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经合组织集体强调了高质量监管环境的重要性,当时理事会通过了1995年《关于提高政府监管质量的建议》及其清单,作为第一个监管质量的国际标准,以及1997年《关于监管改革及其良好监管原则的报告》。自1997年以来,经合组织根据《原则》进行了一系列国家审查,记录了被审查国家的进展情况。对二十个经合组织国家进行了审查。审查是多学科的,涵盖了更广泛的经济背景、竞争政策、市场开放、部门改革,尤其是制定监管政策、机构和工具,以建立有助于经济增长和具体政策目标的高质量规则制定环境的能力。经合组织秘书处和其他机构就产品市场改革与经济绩效之间的联系等问题进行的具体研究补充了这项工作。现在有大量材料可供评估经合组织国家取得的进展,并反思1997年原则的持续相关性。本报告综合了为负责监管管理、竞争政策和贸易的委员会和工作组编写的更详细的文件,以及为经济政策委员会编写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