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指南:机构结构和有效性》及其相关分析基于一系列来源以及与中东和北非地区同事的交流。资料来源包括提供给贸发会议秘书处的《2015年启动报告》和一些国家的调查数据。这些是在1985年首次起草的《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的背景下制定的,该准则于1999年扩大,最近于2015年修订。使用了贸发会议的其他资料来源,特别是2004年首次出版、后来于2016-17年修订的《消费者保护手册》。随后,它作为2016年7月贸发会议部长级会议的临时预发本出版。对立法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所研究国家的消费者保护法上,这些国家是:阿尔及利亚、埃及、约旦、黎巴嫩、摩洛哥、突尼斯和巴勒斯坦国。建议读者注意,涵盖特定行业的其他立法也将包含对消费者的保护。然而,尽管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都会提及此类立法,但其范围太广,无法进行同等程度的详细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将文件从阿拉伯语翻译成英语和/或法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准确的情况。这些语言是消费者保护团队工作的主要语言。本指南附有《消费者保护指南: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商业参与》的姊妹卷。它们也是一系列出版物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善治准则:独立和透明竞争准则:宽大处理方案建议读者尽可能参考这些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