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证实,欧洲公司在其负责的国家当局完全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向叙利亚出口了许多不同的化学品。在叙利亚政府被指控在造成大量平民死亡的袭击中非法使用化学武器之后,公众注意到了这一信息。
在控制化学品的国际转让方面存在着固有的困难。欧洲联盟(欧盟)有一个管制所谓两用化学品(具有民用用途但也可能助长武器方案的化学品)出口的制度。该系统基于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欧盟法律。研究这个系统可以帮助解释化学品如何转移到叙利亚。在军民两用物品离开欧盟后,即使不是不可能,也很难监督其使用,而且法律要求在受管制物项从欧盟出口之前事先获得国家主管当局的批准。只有在国家当局认为与某一商业交易有关的扩散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时,才应给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