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代初以来,欧洲联盟(EU)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增加成员国出口控制的协调和趋同。一个持续的关注点一直是对双重用途物品的出口建立共同控制,即具有在民用和军事产品中同时使用潜力的商品、软件和技术。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的讨论导致1994年在该领域通过了第一批欧盟立法。2009年通过了经过重大更新的版本——第428/2009号条例。3 2011年,欧盟启动了对该2009年条例的审查,开始了涉及欧盟委员会(委员会)、欧洲议会(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理事会)的过程。这一过程导致了新版的双重用途条例(修订版或2021年修订版),该条例于2021年9月9日生效。本文通过审查讨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以及引入的关键变化,概述了对2009年条例的审查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