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政策创新

Environmental Policy Innovation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作者】 Allen Blac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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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更令人惊讶的是,自愿监管也经常停滞不前。然而,经过思考,对这一工具的研究预测了这一结果。它表明,各种激励措施推动了对自愿承诺的遵守,包括强制性监管的背景威胁和消费者、资本市场、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团体施加的压力。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是,这些驱动力相对较弱。,在一些越级实验有效的案例中,例如智利的自愿协议和哥伦比亚一些地区的排放费,CAC有效监管的许多制度先决条件已经到位。印尼的公开披露计划似乎是一个例外,而印度的绿色评级项目则是一个较小的例外。,总之,发展中国家环境政策创新的记录清楚地表明,尖端政策本身并不是灵丹妙药。除了精心设计的公开披露计划之外,环境管理举措的成功通常与其说与所使用的特定类型的政策有关,不如说与实施该政策的制度背景有关,就像农场的生产力与其说与播种的种子种类有关,不如说与确保土壤有足够的水分和营养有关一样。,政策制定者要牢记的信息是,要警惕新流行的政策创新(如生态系统服务支付)的滥用,这些创新有望规避长期的制度问题。这些政策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是否有助于或转移人们对建立有效环境管理必要条件的艰苦工作的关注,包括强有力的监管机构、明确一致的书面法规,以及将稀缺资源用于环境保护的政治意愿,所表达的观点是提交人的观点。RFF在立法或政策问题上不采取机构立场。,要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每周政策评论,或提交评论和反馈,请联系comments@rf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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