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极海洋石油钻探法规的建议

On Proposed Regulations for Arctic Offshore Oil Drilling

【作者】 Molly Macau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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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之前曾作为评论出现在《国家期刊》的能源内幕论坛“北极钻探能安全进行吗?”上。,8月15日,奥巴马政府在制定北极海上钻井作业安全标准方面迈出了人们期待已久的一步。内政部(DOI)向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交拟议条例,为评估“在北极外大陆架进行安全、负责任和有效的钻探活动”所需的未决问题和考虑因素提供了一个关键时刻。,北极钻探已经进行了几十年,其他国家将继续发展其在该地区的能源工业。但北极正在经历深刻的变化,这影响了运营环境。北极地区的风险评估不能仅仅是回顾性的,不能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它还必须具有前瞻性,并适应最新的科学信息。新的冰情更具流动性和不可预测性,海浪高度前所未有,海岸侵蚀和永久冻土退化威胁着基础设施。这些新的操作参数还需要行业和政府的大量投资,包括极地级破冰船、可结冰的钻机,以及扩大的运输、通信和监测网络。,考虑到这些条件,拟议的法规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是一个活跃的研究领域,联邦监管机构有很多可以考虑的来源。对于那些有兴趣阅读最近文献的人来说,一个好的起点是皮尤慈善信托基金会去年在内政部法规最初预计发布日期之前编写的关于漏油预防和应对的深入报告。皮尤研究中心就勘探和生产过程的每个阶段提供了详细的建议,重点是季节性钻井限制和冗余安全做法。美国国家科学院刚刚在美国北极海洋环境报告中发布了其《应对漏油》的最终版本,该报告涵盖了现有的数据差距和建议的北极能力。最后,北极理事会有几份来自北极海洋环境保护和北极监测与评估计划工作组的出版物,重点关注北极石油和天然气部门,这些出版物还有一个额外的好处,那就是提供了北极作业实践的环极视角。这些出版物包括《北极海上石油和天然气指南》(2009年)和关于系统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的后续报告(2014年)等。,总的来说,这些和其他评估提醒我们,监管需要解决几个关键问题:与许多资源决策一样,北极开发的管理既是一个巨大的机会,也是一项重大责任。行业、监管机构和公众应该继续认识到在技术前沿开发过去资源的经验教训。潜在的资源是巨大的,它们的安全开发值得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最大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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