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监管的灵活性和严格性

Flexibility and Stringency Come Together in Greenhouse Gas Regulation

【作者】 Dallas Burtraw ; Hang Yin

查看原文
分享到:
在确定清洁能源计划(CPP)下的排放性能标准时,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认为增加不排放可再生设施发电量的可能性是减少排放的一种方式,这种可能性反映在标准的严格性上。2016年6月,DC巡回法院将面临的未决法律挑战的一部分是,环保局无权考虑在受影响设施(即现有的燃煤和燃气发电厂)之外制定严格标准的活动。,原告可能会支持广泛的灵活性,包括可能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以促进遵守CPP的目标,但他们的法律论点是,标准的严格性无法反映这一点。美国环保局在确定严格性时没有考虑到其他几个在遵守CPP方面潜在灵活性的例子,正如目前所写的那样。能源效率并不是决定最终规则严格性的“基石”,但美国环保局正式称赞效率计划在计算排放率方面取得了成功。类似地,核机组的扩大发电量可以用来降低排放率,但CPP的严格性并不是建立在这种可能性之上的。更普遍地说,天然气或生物质共烧或碳捕获和储存可以在直接受监管的现有煤电厂使用;然而,环保局也没有权衡这些措施,因为它们被认为比环保局考虑的更昂贵,特别是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设施的发电量更大。,当在制定标准时没有预料到或考虑到灵活性时,排放率政策的严格性就不明确了。同样,如果取消灵活性,环境结果也会模糊不清。例如,在更大的一组发电机上平均的特定排放率改善可以降低成本,但也可以减少实际排放变化;并且如果在较小的一组发电机上进行平均,则成本可能更高,排放变化可能更大。,在一个新的建模练习中,我们发现:,这个建模练习说明了预测EPA在设定目标和可用于合规的选项时可以考虑的选项的一致性的重要性。引用我们之前发表的关于这一点的工作,争论的焦点是,在不改变政策严格性的情况下,生产部门是否通过降低消费者或企业的成本来获取灵活政策的收益,是否通过更严格的环境来获取收益,还是共享收益。,我们的工作审查了通过禁止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信贷来消除灵活性的问题。我们发现,如果环保局将合规选择限制在受影响设施可以采取的措施上,同时保持排放率标准不变,排放量的变化将大大大于清洁能源计划下的预期;然而,成本也会更高。我们预计,如果该机构被要求修订该法规,使标准不部分基于受影响设施以外的机会,那么与我们建模的一组场景相比,环保局将能够以更低的成本选择实现类似CPP排放结果的目标。然而,我们预计成本必然会高于CPP,因为受影响的EGU的灵活性较小。,更大的问题是,如果允许更少的灵活性,谁应该支付这笔费用?如果我们假设成本由生产部门和环境部门分担,那么工业成本会更高,排放变化也会更小。有趣的是,以这种方式缩小灵活性是否会导致投资和退休方面的市场均衡变化,这可能会意外地放大排放变化,这也是正在进行的研究的主题,导致煤炭意外退役,因为现有机组无法再因长期变化而获得信贷,而长期变化正导致其他技术的成本降低。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