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第6条为各国合作实现其气候承诺(国家自主贡献,NDC)建立了一个框架,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比独立实现更大的雄心。在格拉斯哥举行的第二十六届缔约方大会上敲定的《巴黎协定》实施指南为根据第六条转让减排的国家提供了指导。本文解释了第二十六届缔约方大会的成果及其对公司和其他非缔约方利益攸关方的相关性。特别是,该文件详细分析了核动力源根据第6条或独立于第6条国际转让和使用自愿碳信用对大气的影响(即对减排的净影响)。它还描述了为确保自愿碳市场的环境完整性正在进行的努力,包括自愿碳市场完整性倡议(VCMI)和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C-VCM),以及围绕参与第6条下的自愿碳市场和碳信用授权的更广泛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