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研究了基于绩效的监管(PBR)在美国配电和输电中的应用进展。大约在2000年之前,综合PBR在配电方面的应用在美国一直很缓慢。PBR机制现在更频繁地应用于配电,这反映了电力行业结构的变化和配电公司承担的义务的增加。新义务主要是近一半州电力部门脱碳的积极目标以及使用“清洁”电力为交通、建筑和其他部门供电的目标的结果。PBR应被视为一组可以以各种组合方式采用的“构建块”,并应认识到PBR和传统的服务成本监管应被适当地视为补充而非替代。英国最近对分销公司监管的改革,称为RIIO,在美国产生了影响。讨论了RIIO中包含的主要改革。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基本上没有将PBR应用于输电资产所有者或独立输电运营商。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采用了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鼓励对输电设施的投资和独立系统运营商组织的成员资格。然而,输电费率的监管主要依赖于公式费率形式的COSR,并且具有较差的激励特性。对独立系统运营商的监管是一个挑战,因为它们是非营利组织。这里建议进行改革。
捷克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为2023年受电价上限影响的电力供应商提供补偿框架机制。如果在满足几个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批发市场价格和足够的零售利润,上限价格无法支付供应商的成本,则补偿将由国家天然气和电力市场运营商OTE支付。
2022年5月,葡萄牙和西班牙部长理事会同时批准了一项为期一年的价格机制,以降低伊比利亚电力市场(MIBEL)的批发电价。“伊比利亚机制”旨在限制化石燃料发电厂的发电成本。电力生产商将获得天然气市场价格与天然气价格上限之间的差额补偿。这一上限在前6个月设定为40欧元/MWh,然后每月增加5欧元,最终达到70欧元/MWh。欧盟委员会于6月批准了这项特殊的临时措施。
Slovenskéelektrárne的大股东斯洛伐克电力控股公司与斯洛伐克共和国经济部和斯洛伐克共和国财政部签署了一份备忘录,内容涉及实施非常措施,消除电价上涨对选定消费者群体的影响。
讨论文件分析了印度零售配电中“运输”(电线业务)和“内容”(供应业务)分离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