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能源成本上升的影响,内阁批准了一项2.1亿欧元的计划,在2022年向所有国内电力客户提供100欧元的信贷。大约210万国内电力账户持有人将从该计划中受益,向其电力账户一次性支付特殊款项。根据规定,个人电力供应商将获得100欧元的国内客户账单。该计划将由配电系统运营商(ESB Networks)运营,并由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CRU)监督。
2016年对《土地法》的修订规定了能源部门的土地类别,并授权在能源部门土地上安置可再生能源设施、火力发电厂和其他为此类设施和设施服务的发电厂。《土地法》授权授予水资源基金有限时间/临时用地,用于安置可再生能源设施。
通过激励付款程序支持扩大现有大坝的水电能源开发。根据《2005年环境保护法案》第242条的授权,该项目的第一笔拨款发生在2013年的2014财年,随后又发生在2015财年。2014年和2015年,国会根据2005年《能源政策法》第242条为水力发电生产激励措施拨款。合格的水力发电设施——增加了新涡轮机或其他水力发电设备的现有动力或非动力大坝和管道——可获得高达每千瓦时1.8美分的补贴,按通货膨胀指数计算(目前约为每千瓦时2.3美分),在激励期内,该设施每年产生的水力发电最高可获得75万美元的补贴。
印尼拥有良好的地热资源可用性——截至2015年,估计有29吉瓦的地热资源被开采,其中只有4.5%左右被开采。为了增加该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份额并开发其地热潜力,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启动了特定技术的拍卖。
2016年6月20日,伊拉克共和国电力部(MOE)首次公开了50兆瓦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可再生能源采购招标。该工厂将设在伊拉克Al-Muthana省的Al-Salman区,选定的投资者将有权建造、拥有和运营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