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没有统一气候政策的世界里,国内产业失去国际竞争力仍然是实施有效碳价格的主要障碍。我们分析了在不完全竞争和流动污染企业的情况下,各国对排放税的非合作选择。在我们与贸易的一般均衡设置中,工资效应阻止所有公司位于同一个国家。虽然在地方或无污染的情况下,国家取得了第一好的成绩,但在跨界污染税下,税收效率低下,低于只有“标准”的搭便车激励措施扭曲了排放税的自给自足。当污染企业流动时,这种影响更为明显。
本报告旨在处理下列主要目标:(一)确定环境部门的国家需要;(二)确定相应的战略领域,供国际社会、特别是开发署提供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