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和美国,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元危机都引发了银行处置框架的重大变化。这两个司法管辖区的银行决议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在不威胁金融稳定的情况下,使金融机构能够解决,同时保护纳税人的钱。但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危机特征和经历导致了大西洋两岸不同的结构。当美国朝着弥补现有一体化体系中的盲点的方向发展时,欧洲将其方法从协调转向了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