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部允许在本财政年度结束前降低电池电动汽车的增值税。该激励措施是印尼加快电动汽车销售以及增加对电动汽车生态系统投资的承诺的一部分。增值税减免包括:1)对当地含量至少为40%的汽车和公共汽车减免10%;2) 对当地含量低于40%且最低为20%的汽车和公共汽车减税5%。
自2019年以来,购买电池电动汽车(BEV)将面临5%的国家商品和服务税(GST)税率降低,而大型乘用车(>400万)和小型乘用车(<400万)分别为28%和18%。
《电动汽车和替代燃料法》利用公共采购支持替代燃料,在公共采购法中引入了绿色公共采购的概念。绿色公共采购的定义涵盖了订约当局在招标程序的某些阶段考虑到一个或多个环境因素的情况,如:确定需求、确定合同主题、制定技术规范、选择授标标准或如何履行合同。绿色公共采购的目标是在采购程序中尽可能广泛地涵盖环境问题。
根据2021年2月2日在《政府公报》上发布的第3471号总统令,重新确定了纯电动乘用车的特殊消费税税率。该立法按发动机功率的比例提高了特殊消费税税率。发动机功率高达85千瓦(3%至10%),发动机功率在85-120千瓦之间(7%至25%),功率超过120千瓦(15%至60%)。
为了克服采用障碍,推广电池电动汽车(BEV)作为一种节能的消费交通选择,许多州向消费者提供纯电动汽车补贴。我们使用国家车辆登记和国家级财政激励的数据集,使用差异差异和综合控制方法来评估车辆购买补贴对采用的影响。我们发现,作为直接购买回扣提供的激励措施会增加新纯电动汽车的注册量,其比率约为每千美元激励措施的8%。2011年至2015年间,纯电动汽车总注册量增加了约11%,这与汽车回扣激励措施有关。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作为国家所得税抵免提供的激励措施对纯电动汽车的采用没有统计上的显著影响,尽管我们警告说,这可能是由于我们样本中纯电动汽车激励措施的时间变化有限。年对回扣的回应